各位考生:
现将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1:学位办2014[1]号——关于做好2014同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1:学位办2014[1]号——关于做好2014同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在附件1所列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我校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试时间
2014年5月25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 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三、报名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已在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注册并交清第一年学费者。
2、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14年申请人员须在201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申请人必须是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在职人员,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申请我校硕士学位。
四、工作流程
(一)网上提交申请:
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申请人登录信息平台新用户注册、上传照片、提交个人基本信息。
1、电子照片规格(以“信息平台”要求为准)
·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
装。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照片背景必须为蓝色。
·照片文件必须是JPG格式,修改文件后缀认为无效。
·照片尺寸要求,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200K以内。
·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电子照片将用于申请硕士学位的全过程,务必要符合以上要求。同时,申请人要保存好此照片的电子版。
2、个人基本信息要求
·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中选择的专业必须是本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注册的专业。
·姓名拼音:全小写,中间不加空格或分隔符
·学位申请年月: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注册(入学)年月
·学号: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号
(二)现场确认: 2014年2月23日上午9:00--12:00; 地点:教三楼1003
1、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
·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复印件上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第一年交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2、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图像和指纹信息将用于申请人的课程学习、全国统考、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全过程)。指纹采集按先左手后右手依次从拇指到中指的顺序采集,即左拇指—右拇指—左食指—右食指—左中指—右中指,每个指纹连续采集4次,采集结束由工作人员打印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审核交表:资格审查表审核无误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并签字交表。
(三)资格审查。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核结果录入信息平台。
(四)课程考试。学校组织在册申请人学习相应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进行考试。学校将成绩录入信息平台。
(五)全国统考。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并在线支付考试报名费;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申请人应考入场时,将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申请人在相应的时间段登录信息平台完成报名、下载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工作。如考试合格,申请人应及时打印3份成绩单备用(A4纸)。
(六)资格复核。在册申请人通过学校相应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复核: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统考成绩单(A4纸,一式两份),复核通过后交纳第二年学费。
(七)论文开题。资格复核通过且交清费用者由培养单位安排论文开题事宜(开题要求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同,开题时间可咨询所在培养单位)。
(八)答辩申请。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向学校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学校审核后组织论文答辩。
(九)论文答辩。申请人通过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后,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论文答辩。答辩第一次未通过者,经学校同意可在半年或一年后再进行一次答辩。
(十)学位授予。申请人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特别提醒
1.之前已完成过信息采集(包括网上提交信息、现场确认)并符合2014年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资格的,不需要再次信息采集,只需在“信息平台”提交考试报名申请及交纳考务费。
2.已完成信息采集的申请人务必注意几个时间节点,按时间完成:选择考试科目及地点(3月1日-3月20日)——网上支付报名费(3月25日-4月1日)——打印准考证(5月15日-5月25日)。如错过时间将无法参加2013年的考试。
3. 考生报名流程请参考附件2。
联系电话:0371-63627317
联系人:赵老师
附件1:学位办2014[1]号——关于做好2014同力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1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通知_学位中心[2014]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