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等节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12-31   浏览次数: 86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近日,河南省纪委印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等节礼的通知》,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等节礼。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监督电话:63556903,电子信箱:jiwei@zzuli.edu.cn

校纪委   

20131230

 

中共河南省纪委 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等节礼的通知

豫纪发[2013]28

各省辖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出)机构,省管企业和高校党委、纪委,有关人民团体党组: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纪发〔20138号)和《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中纪发〔20139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对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等节礼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土特产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土特产等节礼。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一律不准公款报销,一律不准转嫁摊派。

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不以任何名义收受土特产等节礼,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带头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执纪监督,特别是财务监督和公车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坚决予以纠正。省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实施责任追究,并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中共河南省纪委 

20131219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