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申报2013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经我校研究生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一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53项(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时间为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
二、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贰仟元。经费按核定计划分期下拨,由研究生处统一监管使用。项目资助经费的主要使用范围:
1.科研业务费:(1)测试、计算、分析费;(2)论文版面费、学术会议会务费;(3)科研旅差费: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20%;(4)科研资料费:项目研究所需书籍、资料须经各院(系、部)资料室验收后方可报销,所有权归院(系、部)资料室;与项目无关的书籍、资料不予报销。
2.实验、材料费:(1)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的购置费;(2)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3)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
3.小型实验器材、工具购置费:设备单台(件)价值最高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20%,不得购买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和照相摄影器材。
三、各项目主持人须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研究工作。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相关材料和技术成果实物,由研究生处进行结题验收。与项目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毕业前至少发表一篇有上述标注,并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否则不予批准结题。
附件:第一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doc
研究生处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