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3-11-13   浏览次数: 515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申报2013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经我校研究生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一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53项(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时间为201311月至201411月。

二、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贰仟元。经费按核定计划分期下拨,由研究生处统一监管使用。项目资助经费的主要使用范围:

1.科研业务费:(1)测试、计算、分析费;(2)论文版面费、学术会议会务费;(3)科研旅差费: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20%;(4)科研资料费:项目研究所需书籍、资料须经各院(系、部)资料室验收后方可报销,所有权归院(系、部)资料室;与项目无关的书籍、资料不予报销。

2.实验、材料费:(1)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的购置费;(2)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3)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

3.小型实验器材、工具购置费:设备单台(件)价值最高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20%,不得购买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和照相摄影器材。

三、各项目主持人须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研究工作。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相关材料和技术成果实物,由研究生处进行结题验收。与项目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毕业前至少发表一篇有上述标注,并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否则不予批准结题。

 

 

 

附件:第一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doc 

 

 

 

 

                                                  研究生处

                                       2013年11月13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