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现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校级教改重点招标课题招标和第十批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依据和项目管理
以《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为立项依据,题目不局限于指南上名称;按《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管理(附件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积极申报。
二、重点招标课题招标
(一)招标课题
学校对所征集选题进行筛选,确定了校级教改重点招标课题(见附件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标,本次拟立10项左右招标课题。原则上将优先推荐校级教改重点招标课题参加省级教改立项和评奖。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课题的主持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且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的研究课题;
2. 申报课题的主体必须是团队,鼓励团队组成成员跨院(系)、或跨学科;
3. 课题组成员应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教学与管理实践经验;
4. 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最多只能申报1个招标课题。
(三)招标程序
1. 符合申报条件的投标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招标选择,申报者向教务处提交校级教改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
2.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标;
3. 中标者与学校签订合同,违约者承担责任。
(四)课题经费
课题研究期限为2-4年,本次重点招标课题研究经费为1万元/项。由教务处按照课题研究进度与相关管理办法拨付经费。中途撤销课题、中期检查不合格或者课题鉴定验收不合格者应缴回全部或部分经费,并说明情况。
(五)中标者责任与义务
1. 课题中标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和开展课题研究,并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教务处报告研究进展情况,接受其指导。逾期不能结题者视为违约,并按情节轻重扣减相应的课题经费。
2. 课题中标者在课题任务完成后,须向教务处提出成果鉴定验收的申请,重点招标课题验收应不低于校级重点项目验收的要求,成果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结题。未通过者,应根据专家鉴定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完善。重新验收不合格者按违约予以撤项。
3. 经鉴定验收合格后的课题研究成果,归学校掌握和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扩散和公开发表。
三、第十批教改项目立项申报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1. 学校鼓励教师立足我校本科教学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紧密结合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高水平教师的带头作用,坚持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和优势,不断加强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持续提升建设水平,努力培育有创新、有突破、有影响、有实效的教改成果。
2. 根据学校教学改革总体目标,本次学校立项的项目分重点、一般和备案项目三类,对前两类项目学校给予资助并负责管理和考核,备案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学校不进行资助。
3. 立项项目原则上在“项目指南”(附件1)范围内。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以及同类高教研究课题未验收者不得申报。申请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3),第九批延期项目不再填表。
4. 教改立项项目必须坚持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立项项目要求选题思路清楚,目标明确,符合我校的总体改革要求,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实际效果。
5. 验收时,在中国学术期刊网正式刊物上校级重点项目应发表教研论文2篇以上,一般项目应发表教研论文1篇以上。获得校级教学优秀成果奖的项目必须发表有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教改论文。
6. 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项目主要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项目申报人限同时申请2项以下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原则上在第九批教学改革项目中立项且尚未结项项目的主要参与成员不予在第十批教学改革项目中立项。
详细要求请仔细阅读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及申请指南。
(二)申报程序
1. 学校发布立项通知及项目指南,按照申报原则和要求组织申报。
2. 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按《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进行认真审查、筛选和整合,将推荐项目进行评议和排序。
3. 教务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申报表中所列项目的内容进行核查,决定是否向校教改项目评审委员会推荐。
四、时间安排
学校计划在11月下旬组织校教改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校级教改重点招标课题招标和第十批教改项目立项申报进行审查评定,立项结果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对资助项目,签定《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协议书》后正式启动。
请各单位统一收齐材料后于11月8日(第十周周五)18:00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和汇总表(见附件4)一并报教务处教学科(东风校区东二楼110,电话:63556884;科学校区经管楼118,电话:86609659)。推荐项目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到jxknew@zzuli.edu.cn。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3: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4:郑州轻工业学院第十批教改立项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