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办理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3-09-25   浏览次数: 506

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并与926号前交到东二楼132房间,以免影响办理公积金手续。

姚浩伟(电气)庞龙 (化工) 王阁(政法) 李研(艺术)

联系人:李雪峰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电话:63556506

财务处

2013-9-25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