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师办理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 综合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3-08-30   浏览次数: 455

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并与91号前交到财务处国资科,以免影响办理公积金手续。

张丽华 宋丽丽(食工)袁俊岭 王华 吴庆岗 张启坤 张伟伟 霍林林(计算机)李峰 杨清香(化工)袁培 马建荣(机电)王珏(政法)徐菲 毛倩(思政)陈璐(国教)何子轶(现教中心)邢慧琼(经管)穆冰玉(艺术)

联系人:李雪峰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电话:63556506

财务处

2013-08-30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