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豫财行【2012】600号)已经于2012年12月27日由财政厅发布实施。
暑假临近,各单位举办各类会议和批准本单位教职工出差时,请遵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举办会议支出费用超过1万元的,请按照《河南省省级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要求办理政府采购报批手续。否则,无法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