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郑州轻工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实施细则(修订)》,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毕业标准
(一)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德、体达到毕业要求,且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选修课学分(专升本学生的任选课学分按不低于规定学分的1/2计)。
(二)延迟毕业的本科学生,按当年的毕业资格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三)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科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全部及格以上。
二、学位授予标准
(一)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授予学士学位资格。
1、达到毕业标准。
2、补考学分≤30(专升本学生≤15)。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符合学校规定的标准。即: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英语四级成绩应大于等于355分;艺术类专业学生英语四级成绩应大于等于300分。
(二)延迟毕业的本科学生,按当年的学位授予标准进行审核。
三、特殊类型
对出国交流生和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生,按《郑州轻工业学院留学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执行。
四、审核前准备
(一)核对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计划与成绩库实际开设课程一致。
(二)整理本院(系)学籍异动学生名单。对转学、转专业本科学生,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转学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认定表》进行成绩审核;对于其它情况,成绩按《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审核。
五、审核工作及时间安排
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利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如下:
六、结业与延迟毕业
(一)结业
未达到毕业条件的2013届毕业生和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延迟毕业的学生,学校发结业证书,正常离校。学生可在结业后的1年内,返校参加重修或重考,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不再授予学位证。
(二)延迟毕业
未达到毕业条件的2013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延期毕业,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延迟毕业审批表》,学校按在籍不在校学生进行管理,学生随2013届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办理延迟毕业学生补修未获取学分的课程后,随下一届毕业生进行学历学位资格审核。
七、做好毕业生学籍材料归档工作
各学生院(系)应按学校档案馆的要求,按时做好毕业生成绩、学籍卡以及领毕业证书存根的上缴工作,以便审核和查询。装档案的成绩单统一用“学生成绩档案表[有效]”格式进行打印,注意选择“不含—不及格—任选课”。对转学学生,转出学校的成绩单原件一并装入档案。对结业证换发毕业证者,各院系应及时更正学生档案资料。
各学生院(系)按规定时间将填报表签字盖章后报教务科,并将附件2至4的电子表格发信箱:jwktang@zzuli.edu.cn。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延迟毕业审批表.doc
附件2:2013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部学生毕业及学位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201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结业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13年4月1日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第6-7周 4月1日-4月14日 | 1. 毕业补考安排。 | 教务处、毕业生所在院(系) |
2 | 第8-10周 4月15日-4月30日 | 1. 毕业补考考试。 | 教务处、毕业生所在院(系) |
3 | 第10周 4月30-5月5日 | 1.录入毕业补考学生成绩。务必本周内完成,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 毕业生所在院(系) |
4 | 第11周 5月6日-5月10日 | 1.学生自愿申请延迟毕业。学生填写(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延迟毕业审批表》。于5月7日上午12:00前汇总后报教务科。 2.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组织人员对2013届毕业生历年来的成绩(含课程设计、实训、实习、论文)等条件逐个审核。 3.确定结业学生名单。填写 (附件4) 《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结业学生情况统计表》。于5月9日上午12:00前报教务科审核。 4.将成绩审核结果告知学生。 | 教务处、毕业生所在院(系) |
5 | 第12-13周 5月13日-24日 | 1.各院(系)根据成绩审核结果,分本专科填写(附件2)《2013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部学生毕业及学位情况统计表》,确认学生“毕业或结业”状态。 2.将初审结果告知学生。 3.各院系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实施细则(修订)》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填写(附件3)《201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于5月23日上午12:00前报教务科。其中学生英语四级成绩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看学生等级考试成绩”菜单下进行。 4.院(系)将2013届学生毕业资格及拟授予学位情况进行公示。 | 教务处、毕业生所在院(系) |
6 | 第14周 5月27日-5月31日 | 1.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附件2、3、4的内容,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审核。 2.将审核的结果上报主管校长。 3.教务处根据审核确定的2013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将毕业生数据上报教育厅,到教育厅打印学历证书。 | 教务处 |
7 | 第15周 6月3日-6月7日 | 1. 生成正式的毕业、学位学生名单。主要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2.根据审核确定的2013届毕业生的学位资格,打印学位证书。 3.完成学历、学位证书照片粘贴及盖章工作。 4录入(论文)成绩。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于15周末全部录入系统。 | 教务处、毕业生所在院(系) |
8 | 第16周 6月17-21日 | 1.向学校学位委员会汇报。 2.毕业离校。院(系)凭毕业生离校手续表向毕业生发放学历、学位证书。 | 教务处、毕业生所在院(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