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并与3月27号前交到财务处国资科,以免影响办理公积金手续。
翟玉生(物理系)侯圣伟(政法)闫碧玮 冉净斐(经管)张秋闻(计算机)常志娟(食工)
岳丽娟 张捷(化工)董丽丽(档案馆)张亚丽(基建处)屈明强(教务处)杨亚维(图书馆)
金天(国教)
联系人:李雪峰
地址:东二楼132房间
财务处
201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