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请下列新进教工提供派遣证或者调函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这两个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并与2月28号前交到财务处国资科,以免影响办理公积金手续。
张焕君(人事处)白彬彬(艺术中心)徐珊珊(外语)宗迅(工美)许春平(食工)
吴伟(教务处)
联系人:李雪峰
地址:东二楼130房间
财务处
2013-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