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经过财务处的努力,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同意我校购买科学校区教职工公寓的老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1、提取公积金需提供资料为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两面)和购房收据复印件(请将所有购房收据复印到一张A4上)。
2、夫妻双方均在我校工作,提取公积金时,非购房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并把非购房人信息填写在购房人部门的公积金提取清册上。
3、夫妻一方不在我校工作,若对方单位的公积金在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可提取,否则,不能提取。提取时需提供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和填写完整并盖好对方单位印章的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4、父母购买住房,也可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若子女在我校工作,需提供关系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并把子女信息填写在购房人部门的公积金提取清册上;若子女不在在我校工作,子女单位的公积金在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可提取,否则,不能提取。提取时需提供关系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写完整并盖好子女单位印章的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请以部门为单位填写本单位教职工的公积金提取清册,并且提供公积金的资料以公积金提取清册上人员名单的顺序排列。请把本单位教职工的公积金提取清册的电子版发送到LXF@zzuli.edu.cn,纸质资料报送到财务处。所有资料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13年1月10日前统一报送。
注:公积金提取清册中个人账号在个人信息中查询,公积金龙卡卡号填写本人的公积金龙卡卡号。
轻工学院公积金个人信息查询.xls
公积金提取清册.xls
联系人:李雪峰
联系电话:63556621
特别提示:没有办理公积金龙卡的老师,财务处已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2013年1月5日到7日,来我校现场为大家办理公积金龙卡。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财务处
201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