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2010和2011级本科学生重修报名及教学安排工作已结束,关于重修的有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请各院(系)本周五到教务科(东风校区:办公楼317;科学校区:经管楼120)领取学生重修听课证,并于本周六之前分发至每位申请重修学生。通知任课教师学生凭学生重修听课证,接收学生参加课程的重新学习与考核工作。
2.重修学生应认真学习重修听课证背面的注意事项。
3.重修学生凭重修听课证按课表上课,将重修听课证复印件交任课教师。
请学生拿到重修听课证后,在课程上课周次及节次到上课所在教室,将重修听课证复印件交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正常安排重修学生的学习与考核工作。
4.重修上课时间冲突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学生可以查看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的教学安排(学生可在网上选课系统首页右下方“教学安排”中查询),选择更适合学习的上课班级,应于第六周星期一下午18:00前,将调换至任课教师、节次及教室写到已发的重修听课证上,交所在院(系)办公室,各院(系)汇总集中报教务科(东风校区:办公楼317;科学校区:经管楼120)进行调整。
②申请免修,填写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交学生所在院(系)集中办理,根据任课教师的教学要求,作好学习安排,并随上课班参加课程考核。
③不参加本学期此课程重修,在后续学期再申请重修,此部分学生在重修听课证下方写明“退修”,并签名交所在院(系)办公室,于第六周星期一下午18:00前,各院(系)汇总集中报教务科进行调整。如不办理免修及退修,将因无故缺课,而被取消考核资格。
附件1
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