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慢性病申请继续治疗的通知
发布部门: 校医院   发布时间: 2004-06-17   浏览次数: 172


                          关于慢性病申请继续治疗的通知

    接省医保中心通知,今年的慢性病申请继续治疗工作已经开始,请2003年年底之前已通过省医保中心慢性病审批的患者,于2004年6月25日以前将本人的医保手册和继续治疗申请表一并送到校医院。为不影响大家使用医保手册看病,请相关人员及时来校医院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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