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2002]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0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此次考核仍按照我院制订的《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郑轻院[1998]9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此次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10%(占参加考核人数),专业技术人员应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无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人等应填写《职员、工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03年开始,我院教职工必须参加平时考核,望各单位予以重视,按时填写并保存好《平时考核登记表》。
四、时间安排
1、12月17日前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学院考核文件,并到人事处领取考核材料。
2、12月24日前个人总结,以教研室、科室为单位,公开述职并进行评议。
3、12月30日前各单位考核小组综合评议,确定等级、张榜公布优秀人员名单,并将考核材料及结果上报人事处,院级及处级考核材料上报组织部。
4、本学期结束前,院考核领导小组将进行审核,确定最后等级。上报人事厅审批。
五、为保证考核工作质量,防止“走过场”现象、加强考核的宏观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凡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不认真,不按规定要求考核的,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人事处
200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