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近尾声,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请相关人员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小2寸标准照)及证书工本费(6元/本)。
截至日期11月22日,逾期不再负责办理。
地址: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
200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