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校"工程,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郑轻院[2003]158号)(以下简称“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见附件1),学校定于近期组织“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是“人才强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人为本,以项目为载体,把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各单位在组织申报前要认真学习《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精心组织,择优推荐,促进年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健康成长。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对于促进学科发展的重要作用,要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力争形成合理有序的学科梯队。
三、“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为3―5名。
四、各单位须在2005年3月31日前,将《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10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 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郑州轻工业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