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对居住在学校生活区的住户收取2005年10月―12月份统一管理费,学校教职工的统一管理费从2006年1月份的工资中扣除,其它住户的统一管理费由专人上门收取。从2006年1月份起,每两个月收取一次生活区管理费。
后勤集团
200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