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新的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制度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2-04-10   浏览次数: 156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深入推进人才强校,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从今年开始,河南省将实施新的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全省高校共设置200个特聘教授岗位和100个讲座教授岗位,每年各聘任20人和10人,受聘后,每人每年可享受22万元和6万元的岗位津贴。

  此外,按照规定,申报特聘教授岗位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学术造诣高深,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并且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不得担任高等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申报讲座教授岗位者,应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

                                          人事处

                                        2012年4月10日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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