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全校任选课是各院(系、部)面向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开设的选修课程,其目的是为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文理渗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强化学生的个性优势。为了规范任选课的管理,提高任选课的教学质量,参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任意选修课程管理办法(修订)》和学校有关补充规定,下学期全校任选课安排意见如下:
1. 全校性任选课程学分设1学分和2学分两种类型。
2. 每位教师每学期最多开设2门全校任选课。
3. 对新开全校任选课:
① 原则上开设20学时及其以下学时(1学分)的课程;
② 讲师及以下职称的教师每学期只允许开设1门全校任选课;
③ 所开设课程原则上要与任课教师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 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不允许开设全校任选课。
4. 讲师及以下职称的教师若学期教学任务已达到周10学时,原则上不同意开设全校任选课。
5. 全校性任选课课内不安排实验或上机。
6. 选课人数低于60人的全校任选课停开。
依据上述意见对各单位上报的下学期全校任选课任务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见附件,请各单位下载附件并通知本部门开设选修课老师查看。若对安排有异议,请各单位教学负责人集中反馈。
附件: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同意开设的全校任选课一览表
教务处
200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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