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校工会委员、各分工会主席: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校第五届教(工)代会和工会委员会今年届满,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拟于今年下半年向校党委请示召开郑州轻工业学院第六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校工会决定7月10日召开校工会委员、各分工会主席会议,征集大家对第五届工会委员工作报告及下学期工会工作意见和建议,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0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