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理论研究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省文化厅《关于推荐“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的通知》(豫文非遗〔2010〕11号)精神,河南省教育厅、文化厅决定组织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资格要求
(一) 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二) 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关注支持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的机构并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人员队伍。
(三)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活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或扶持。
(四) 有宣传、展示、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的场所并能够经常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研究活动。
(五) 能够接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相关业务指导,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研究并在传播优秀文化方面进行积极配合。
二、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申报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并于2010年5月5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背景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拟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校内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反馈,2010年5月8日前将正式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科技处
20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