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校内立项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立项通知已以文件形式下发(电子版见附件)。学校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契机,深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郑轻院[2010]75号)和有关“卓越计划”的培训精神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努力打造我校工程教育特色,发挥优势专业示范作用。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专项工作方案,增加经费支持,定期组织相关单位研讨、交流,督促工作计划的落实,并积极准备高层次的立项工作。
附件:关于公布首批校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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