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第四批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8-11-17   浏览次数: 34


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实施以来,提高了我省高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拓展了校园网络的应用,丰富了网络优质资源,基本上实现了高校教学信息化、科研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和学生生活信息化。为进一步加速我省高校教育信息化进程,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豫教科外[2003]108号),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建设第四批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数量为8个左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报:接入河南省教育科研网、校园网接入速率不低于千兆;学校领导重视,有独立的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有明确的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有保障学校信息化建设所必须的信息化专项经费。 已入选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项目高校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申请书》(附件2Word格式,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撰写本单位数字化校园实施方案,包括可行性论证、建设方案、经费来源与使用、预期目标等;同时提供反映本校信息化建设现状的多媒体光盘一张(Windows Media Player 兼容格式,30分钟以内)。

    《申请书》、实施方案须装订在一起,使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不得超过100个页码各一式8,多媒体光盘1份于1215(星期一)报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愈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超过规定申报时间不予受理。 《申请书》电子格式从河南省高校科技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est.hainfo.edu.cn

    三、评审程序及办法

    1、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着客观公正、依靠专家的原则,由省教育厅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负责向省教育厅提出符合条件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项目建议。

     2、评审程序及要求

    “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项目的评选工作程序是:接收材料、审查材料、专家初审并推荐拟定参加答辩学校、评委会评选、报省教育厅审核等。 省教育厅根据专家初审意见,按照一定比例推荐若干学校进行答辩。答辩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校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信息化应用效果、项目建设方案、项目预期达到的目标以及经费预算等。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申报单位介绍情况为15分钟,评审委员会提问为5分钟。

    四、支持措施

    项目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以省教育厅文件公布的为准。入选者将正式列为第四批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项目,省教育厅财政直供高校视学校基本条件和配套建设情况,择优予以支持;其他入选高校由承担单位或上级财政主管部门解决支持经费。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申报,并以此为契机,提升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应用水平,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推动河南教育跨越式发展。

                                   科技处

                               2008.11.17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申请书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