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光电技术
(十)其它高新技术
二、对征集项目的要求
(一)意义重大、依据充分,研发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产业化前景好;
(二)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大促进作用,能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三)对现代产业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
(四)承担单位具有较大的经济规模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科研实力,并建立有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机制。
三、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于2008年11月25日(星期二)前将一份纸质及电子文档的“重大科技项目征集表”(附件1)报送到科技处。
附件:1.
重大科技项目征集表 2.
重大科技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