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读者:
为加强图书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图书馆自2008年3月5日至4月5日,将对教职工所借图书进行清查,凡有丢失、超期未还图书的教职工,请在该时间内前来图书馆流通部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仍未来办理清还手续者,图书馆将在网上公布超期读者名单,停止其借阅证的全部借阅权限,并按学院和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各位老师如果对自己的借阅情况不清楚,可带借阅证到图书馆流通部查询,或登陆图书馆主页-书目查询-读者检索-借阅情况-输入借阅证号或姓名查询个人借阅图书情况。
望广大教职工读者周知!谢谢合作!
图书馆
200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