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省杰出青年计划、杰出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7-09-03   浏览次数: 103


校属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的通知,2008年度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杰出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杰出人才计划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良好的科学道德,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已经取得了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和创造性科研成果,并对本学科(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或在生产实践中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河南省境内有固定工作单位或与河南省境内的聘用单位签定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该项计划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河南省境内从事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在豫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并同时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务;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要技术负责人;
(4)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和经河南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或被聘为国家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5)省重点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
    (详见网络办公中公布的《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二)省杰出青年计划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3.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同时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
4.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5.申请者所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6.申请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河南省境内有固定工作单位或与河南省境内的聘用单位签定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该项计划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河南省境内从事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详见网络办公中公布的《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管理办法》)
(三)申请者的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各二级学院(系、部)学科建设所确定的研究方向。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认真填写省杰出青年计划或杰出人才计划相应的计划申请书,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书及申报系统从河南省科技网下载(http://www.hnkjt.gov.cn)。
2、二级学院(系、部)学术委员会应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和评审,着重从所申请项目是否符合河南省科技发展规划、创新性、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所确定的研究方向等方面进行论证。对论证和评审通过的项目签署意见并排序后上报科技处。
3、学校拟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系、部)推荐的项目进行论证,并择优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4、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的申请者填写《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三、申报要求
1、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杰出人才计划的申报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申报指标尚未确定,河南省科技厅给省教委设定指标,省教委将对我校设定指标)。因此对各单位的名额分配如下:
(1)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各单位限报1项,两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各限报1项。
(2)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各2项,信息化电气重点实验室、表界面科学重点实验室各1项、其它二级学院(系、部)1项。
2、时间要求: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的ppt(电子版,限定在10分钟以内)于9月10日前上报科技处。
3、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推荐的项目申请者,应根据学校评审会专家意见对项目申请书和ppt进行修改,定稿后于9月1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上报科技处,同时上报电子材料。
4、同等条件下,今年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者优先。
 
科技处
                                                 二00七年九月三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