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第七批校级教改项目鉴定和评奖工作暂定于10月31日(周五)进行,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展示各申报项目的研究和实践成果,特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教学改革成果奖设特等奖3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
2.各院系部教学负责人要简要介绍本单位第七批教改项目的完成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要求申报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进行口头成果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点介绍研究及改革方案、方案的实施情况、取得的理论和实践效果、创新点等。
4.希望所有申报人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于10月30日(周四)下午6点之前可到教务处教学科(办公楼319,电话63556884)更换鉴定表、成果申报表、支撑材料等。
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教务处
200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