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第七批校级教改项目鉴定工作定于2008年10月31日(周五)下午3:00――6:00进行,评奖工作定于11月1日(周六)上午9:00――12:00进行,地点在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全体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校督导室主任准时参加。
2.各院系教学负责人要简要介绍本单位第七批教改项目的完成情况,请做好准备。
3.申报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要口头汇报成果完成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请各成果第一完成人做好汇报准备(第一完成人汇报地点等院系通知)。
教务处
200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