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关学生班: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2008年11月6日),第十六周开始受理转专业申请,为做好该项工作,补充要求如下:
1. 欲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认真学习《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附件1),清楚转专业的受限条件,并参考“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分专业转入人数限额表”(附件2)。
2. 科学校区学生应将“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交辅导员,辅导员集中交本院(系)办公室。东风校区学生应将转专业申请表交院(系)办公室。
3. 各有关院(系)应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转入、转出学生的审批。
4. 申请人、受理人均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操作,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
2.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分专业转入人数限额表
教务处
200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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