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已经编排出来,并经各教学单位核对确认。请各教学单位将教师课表发放给本院系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课表以2008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11:00之后下发的为准。此次课表为正式课表,请各任课教师按照此课表执行并作好上课准备工作。如任课教师发现课表存在问题,请及时与各教学单位教务员联系,由各院系教务员将问题汇总后,于2009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报教务科集中处理。 对教师课表的说明如下: 1、《体育》和《形势政策》两门课程在课表中未将班级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剔除,请体育部和法政系根据各个上课班级的实践教学环节作适当调整,并通知相应班级。 2、各院系负责下发所聘图书馆、机关各部门等非教学单位任课教师的课表。 3、部分周学时大于2的课程,课表安排的上课总学时大于计划学时,任课教师只需在最后一周上够本课程要求的计划学时即可。 4、部分课程(主要是科学校区)为了周学时安排更合理,课表安排的总学时比计划学时少1-2学时,请任课教师于下学期上课期间根据学生课表,确定补课时间,上课地点到教务科申请。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