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学生:为了方便广大学生上自习,现将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科学校区"无课教室"公布于附件中:
说明:
1、附件表中的无课教室为未安排教学任务的教室。
2、无课教室仅供学生自习及安排临时活动使用,不得未经批准在教室内进行自习以外的其他活动。
3、请同学们爱护公物,保持教室整洁,养成良好的自习习惯。不得占位,不得在教室内喧哗,请同学们相互监督。
教务处 200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