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配合“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协助组织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函》的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学生参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本次活动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院(系)负责大赛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和大赛答题等相关工作。
二、大赛内容:
1、社会生活中应具备的语言文字基本功;
2、语言运用中应该遵循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
3、书写及写作等语文基本功。
三、参赛对象及方式
在校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四、相关费用
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参赛者需通过订阅《语文建设》杂志2009年增刊(内附辅导材料及答题材料,复印无效,定价12元)获取答题材料。
五、时间安排:
1、2009年9月26日―10月26日,参赛学生到所在院(系)报名,并缴纳订阅费。院(系)收齐后集中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并提交纸质、电子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联系电话:63556296 联系人:李老师
2、2009年11月1日―12月15日,下发答题材料,参赛学生答题,回收答卷(具体发卷、交卷时间另行通知);
3、2009年12月15日―12月31日教务处统一将答卷寄回举办单位,举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卷;
4、2010年1月1日―2月28日,公布参赛结果,举办单位组织研讨交流,召开颁奖大会。
六、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获奖比例占15%,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办公室和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语文建设》编辑部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国家语委《语文建设》杂志和相关网站公布。
教务处
200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