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第七周开始下达并落实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有关安排如下:
一、安排教学任务的依据
06、07、08、09级按各年级对应版本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原则上不做改动,如确需调整,专业所在院(系)应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培养计划(任务安排)调整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安排教学任务的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统筹安排本科、研究生、高职高专等不同层次以及理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不同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对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应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硕士)、外聘教师”的优先顺序安排教师。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应安排在本科课堂教学以外的其他教学环节。
2、院(系)选修课和全校选修课的教学任务同时下达、同时安排。各单位应切实做好院(系)选修课的组织申报工作,填写教学任务安排表(见附件1),由开课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教务处教学科审批后执行。新开设的选修课须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20学时的全校性选修课可对全校各年级学生开设;30学时、2学分的全校性选修课只能对07、08级开设,30学时、1学分的全校性选修课只能对09级开设。电气、机电、艺术、计算机、食工、化工、经管七个院系上报科学校区选修课六门以上,其他院系上报四门以上。)
3、对于新开设的课程或教师首次讲授的课程,必须履行申请开课手续。申请前,应经过助课、试讲(试做)等程序,且必须完成所讲课程2/3学时以上的教案(申请开设实验课应完成该课程的所有实验),由本人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见附件2)提出申请,由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此表留存本单位。各教学单位负责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汇总表”(见附件3),交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4、需要合班组织上课的,应参考教务处印发的“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进程表”(见附件6)的安排,以避免实践环节与理论课程的冲突。同时,要保持适当合班规模,保证教学质量。
5、需要分段上课(如集中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上课的情况)的课程应在“教学任务(初步)”上标明;一个课头原则上只安排一位教师授课,院(系)选修课可安排多位教师以报告的形式授课;需要多媒体上课的课程应在“教学任务(初步)”上标明。
6、任课教师的周学时不能过高,师资不够应积极外聘,但须履行外聘教师手续,即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外(返)聘教师上课教师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外(返)聘教师须符合主讲教师资格。
7、不同考核方式的课程、不同课程类型的课程、不同学时的同名课程不允许合班组织上课。
三、具体安排
时间 | 内容 | 说明 |
10月19日――11月1日 (7-8周) | 核对 教学计划 | 1、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由教务处教学科统一进行录入和读取(第七周完成)。 2、教务处读取开课计划后(第八周读取),由各院(系)教务员在教学计划子系统的第三个菜单下的“查看学期开课计划”处,查看下学期开课计划,与对应年级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核对,如有差异,上报教务处教学科进行调整。 |
11月2日――11月8日 (9周) | 落实 教学任务 | 1、各院(系)教务员在教学计划子系统下的第四个菜单“附加功能”处,打印“教学任务(初步)”后,由本院(系)的教研室具体落实教师。 2、如本院(系)需安排外(返)聘教师,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外(返)聘上课教师审批表”(见附件5),到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
11月9日― 11月15日 (10周) | 上报 选修课 教学计划 | 1、各院(系)在2009-2010第二学期所要开设的院(系)选修课,由各院(系)汇总在“教学任务安排表”中,经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科。同时院(系)选修课需要批选的课程应在任务安排表的备注一栏中注明。 2、各院(系)在2009-2010第二学期所要开设的全院选修课,由各院(系)汇总在“教学任务安排表”中,经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科。注:全院选修课和院(系)选修课的教学任务安排在不同的“教学任务安排表”中。 3、必修课原则上按照各年级的培养计划进行,不再汇总,如有变更则需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培养计划(任务安排)调整审批表”(见附件4),办理审批手续。 |
11月16日――11月22日 (11周) | 输入06、07、08、09级的 教学任务 | 1、各院(系)教务员按承担单位将“教学任务(初步)”中落实的教师,在课表编排子系统处分别输入东风校区和科学校区的院(系)必修课、院(系)选修课的授课教师。 2、先输入09级教学任务,09级教学任务输完后,再输其他年级教学任务。输入教学任务对应空出实践教学周次。输入完毕后,教务员对教学任务进行审查核对。 3、教学任务确定后,如需对教学任务进行调整,仍需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培养计划(任务安排)调整审批表”(见附件4)办理审批手续。 4、教务处审核完毕两个校区的教学任务后,由各院(系)打印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一式两份,由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后,其中一份交教务处留存。 |
教务处
2009年10月27日
附件1. 教学任务安排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2. 郑州轻工业学院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3. 郑州轻工业学院开新课(新开课)汇总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4. 郑州轻工业学院培养计划(任务安排)调整审批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5.外聘(返聘)教师审批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6.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进程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7.关于全校选修课安排的意见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8.选修课教学任务安排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