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在第12周前结束的考试课程,可申请提前考试,提前考试安排周次为本学期的第13-14周,请各任课教师于第10周周四前,将申请提前考试的考试课程报各院(系、部)教务员,各院系于第10周周五下午5:00前报教务科。
教务处
2009-11-09
提前考试填报表见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