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76号)(附件2)文件的具体要求,我校组织开展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每个教学单位选择1个专业申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三、材料要求
1.申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填写“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中),电子版一份,纸质材料一式六份;项目任务书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应装订整齐,用软皮平装;每个专业的申报材料装入厚牛皮纸袋,并将任务书封面贴于纸袋的正面。
2.项目任务书(含电子文档)应于2月28日上午12:00前交教务处教学科。并请“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准备好10分钟PPT汇报稿。
四、整体要求
创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对于促进我校专业建设和发展,推动教学改革、促进招生和就业工作以及提高学校的知名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学校将依据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要求,加强投入。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加强建设,并按要求积极申报。
学校将在近期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择优推荐省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