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拟在第6周对2010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进行总结验收,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负责人(见附件1)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并整理相关材料(研究报告、实物模型、发表论文等),2012年3月8日前交所在院(系)。各学院(系)成立专门验收小组,针对本单位学生承担的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依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组织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汇报、审查项目支撑材料等形式进行验收,填写“
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院(系)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3)。材料汇总后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