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学生:
为了方便广大学生自习,现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科学校区“无课教室”公布于附件中:
说明:
1.附件表中的无课教室为未安排教学任务的教室。
2.无课教室仅供学生自习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在教室内进行自习以外的其他活动。
3.请同学们爱护公物,保持教室整洁,养成良好的自习习惯。不得占位,不得在教室内喧哗,请同学们相互监督。
附件: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科学校区“无课教室”
教务处
20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