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2-04-06   浏览次数: 41


各院(系)、学生班级:

为了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对部分课程统一安排期中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课程

1[100119]高等数学A

2[100120]高等数学B

3[100126]高等数学B

4[100150]高等数学B

5[100173]高等数学B

6[010268]数字电子技术

7[040097]有机化学B

8[070503]数据结构

9[130159] 数据结构

二、考试时间

9周星期四(412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试安排,考试安排另发)。

三、相关要求

1.各开课单位负责命题,制订评分标准,确定期中考试成绩在综合成绩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2.本学期参加上述课程学习的本科学生(含补修、重修、免修)均应参加期中考试。

3.各开课单位应按流水作业形式集中改卷,成绩单、考场记录单和试卷按规定存档。

4.期中考试的监考、巡考工作按期末考试要求执行。

5.各开课单位应对期中考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课程考试分析于第10周星期五之前报教务处存档。

请各院(系)通知相关老师和学生,并做好相应工作。

 

 

教务处  

201246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