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原定于2008年2月27日下午2:30在图书馆第三会议室进行的重大项目配套经费申请答辩,推迟至下周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005年以来未按规定进行经费配套的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5年前已论证过的项目除外)需要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要以ppt的形式向专家进行汇报,每人限时10分钟,其中项目负责人汇报6分钟,专家质疑4分钟。汇报内容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2)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团队情况;
(4)实际经费使用情况;
(5)申请配套经费拟购买仪器设备的必要性。
希望各有关单位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参加答辩,不参加答辩者,视同自愿放弃重大项目配套经费的申请。
科技处
2008-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