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征集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函》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8-02-27   浏览次数: 18


校属有关单位:

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教育部《关于征集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函》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此项征集工作,为中标2008年度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打基础,并于2008年3月9日前将征集到的2008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电子版)发送科技处信箱:keyanchu@zzuli.edu.cn,由科技处统一上报教育部。

                                                                                      科技处

                                                                                   2008.2.27

附:        

关于征集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直属高等学校: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自启动以来,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做好2008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招标工作,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全国高校征集2008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课题。

  2、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课题。

  二、选题要求

  1、基础研究重大课题应围绕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重大课题应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作为党和人民事业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

  3、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体现有限规
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能够通过联合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重复。

  三、选题产生与报送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的遴选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校或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在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凝练选题。选题名称要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前瞻性。

  2、各单位仅限报送3个选题。

  3、每个选题应有300字左右的简要论证(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目标、预期成果等)。
  
  请在3月15日前,将选题和论证寄(传)至“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21层21-A 邮编:100029
  传真: 010-58581195。
  联系人:李建平  电话:010-58581195、58581197,13910069317
  同时用E-mail发送至:pingjzx@hep.com.cn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段洪波,电话: 010-66096625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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