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学校机动车辆出入证的通知
发布部门: 保卫处   发布时间: 2009-02-27   浏览次数: 669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机动车辆管理,规范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及停放,使校园安全有序,按照学校《门卫管理规定》要求,实行机动车辆凭证出入管理制度,现就办证通知要求如下:
    一、办理学校机动车辆出入证范围是校属各单位的公务用车及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出入证使用范围为东风校区、科学校区、生活区。
    二、在办理范围内的车辆,请于3月5日前以院(系)、处室为单位到保卫处集中办理手续。原后勤集团生活区物业管理中心发放的机动车出入证仍然有效。
    三、各单位办公室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协助保卫处做好机动车辆的办证工作,确保这项工作圆满完成,为创建平安校园打好基础。

附:轻院《汽车出入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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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