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已有二级学科硕士点的一级学科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相关院(系):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增列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学位[2010]5号)要求,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初步拟定于2010年6月11―13日在省学位委员会分配我校限额内,根据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最低要求和基本条件,结合学校博士单位建设和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将以审阅材料、听取答辩和民主评议的方式,对我校提出申报的授权点进行自评,并通过投票表决决定是否同意申报。在学校自评期间,省学位委员会将派出专家组对我校的自评工作进行巡视。为做好我校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自评工作,特对相关问题预通知如下。
1. 一级学科点简况表与汇总表提交
以院(系)为单位于6月4日(本周五)下午下班前将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其电子档和汇报用PPT材料电子文档提交研究生处。
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的填写,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关于2010年学位授权点审核申报表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学位办便字100503号),特别要注意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学科申报表中同时填报、科研经费系指科研项目经费(不含其他配套或专项经费等)。
学校自评时的PPT汇报材料,要围绕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要求的条件,说明申报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在学科方向、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工作条件、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优势。
2. 申报与汇报材料的进一步修改完善
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学科点简况表、汇报PPT进行预审,并于6月7―8日走访巡查,反馈申报与汇报材料的修改建议。
3. 答辩评议
学校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成学科组,于6月11日―12日对各申报增列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进行材料评阅、听取答辩和民主评议。各申报学位授权点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家质疑评议10分钟左右。
4.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6月13日召开会议,投票表决决定学科组评议通过的拟申报授权点是否同意申报。
5. 结果公示
在校园网公示学校自评和申报的有关材料,包括学校自评和申报工作程序、各拟申报授权点的申报材料和自评投票结果,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期间所提异议(以书面表达为准),校学位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程序和结果以书面方式反馈起异议人员。
4. 材料上报
学校于6月30日前向省学位办报送申请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申报材料(一式20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由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审核评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生处
201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