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直属系、部):
为了做好年度学科平台(省级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拟购置仪器设备论证工作和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学科平台拟购置仪器设备论证
学校于暑假前布置了本年度学科平台暨省级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拟购置仪器设备的论证工作,于近期将组织专家按照权限论证拟购置仪器设备。为了更准确掌握各单位拟购置仪器设备的最新状态,确认各单位拟购置仪器设备及其优先排序,开展好本年度学科平台(包括省级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请各单位按要求对提交的论证材料进行完善或确认(相关项目见附件1),并按附件格式进行排序汇总(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表中列出全部拟购置仪器设备,按权限分别进行论证)。
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10日12:00前将需要提交或调整的论证表、排序汇总表纸质文档(签字、盖章)一式二份提交研究生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档。
二、二级学科自主设置
目录内二级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均须在9月10日12:00前将所要求的材料纸质文档(签字、盖章)一式二份提交研究生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档。
按上级规定,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时需要组织校外7人以上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组成的专家进行评议,通过评议设置的二级学科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上传至国家学位信息中心进行网上公示。学校拟在9月15日前后进行目录外二级学科设置论证评议,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需要在9月10日12:00前与拟请评议专家进行联系确认,并将确认后的专家信息进行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63627317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附件1 仪器设备论证需提交完善与汇总材料的说明
附件2 拟购置仪器设备汇总表
附件3 学科评议专家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