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08年度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省级入选候选人的通知》(教人〔2008〕69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省级“555人才工程”省级入选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拟从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人员中产生。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优先推荐。
已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的人员、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不再推荐。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获得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称号;
7、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即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8、各单位可按条件择优推荐1人上报至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三、推荐材料
(一)书面推荐报告一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妥并盖章的《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15份及其电子版;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电子版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三)经科技处审核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论文、论著复印件清单”一式15份;
(四)汇报材料制作成ppt格式。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推荐材料务于11月3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送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张明 电话:63556050
人事处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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