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人事管理,完善我校教职工考勤与请假制度,经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已将《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各单位(电子版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教职工考勤与请假工作,按时上报本单位教职工考勤情况,并于2008年11月24日前将本单位考勤员名单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考勤表
人事处
200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