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08-12-11   浏览次数: 33


按照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8]95号)、《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和《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经研究,决定对全院教职工进行2008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为保证200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组织部负责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时段

教职工年度考核按自然年进行,即从20081120081231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教职工(中层干部除外)年度考核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郑轻院[1998]93号)文件要求进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文件要求进行。

具体程序为: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根据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开述职。被考核人在本基层单位进行述职,基层单位针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鉴定,并写出切合实际的评语。

3、综合评价。院(系、部、处、室)考核小组根据基层单位评定的意见,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并提出下年度聘任意见填入考核登记表。

4、各单位将考核等级通知被考核人,并将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5、各单位将考核结果上报校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五、考核时间安排

11216前,个人总结。

2121619日,公开述职。

3122023日,部门综合评价,并进行公示。

41226前各单位将考核结果上报校考核领导小组复核,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上报人事厅。

六、其它

各单位将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小组名单于1216报人事处人事科备案。

 

 

                            郑州轻工业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1211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