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2009年度岗位聘用实施方案》(郑轻院[2009]14号)的文件要求,请各聘用单位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聘用合同书,并按照聘用权限,认真组织聘用合同书的签订工作,聘用合同书填写说明见附件。
人事处
2009-3-25
附:
《聘用合同书》填写说明
1、《郑州轻工业学院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学校人事处(档案)各保存一份。请认真按照聘用合同书中须知的要求填写,涂改、剪切无效。
2、聘用岗位和岗位等级按甲方核定的岗位类型和岗位等级填写。
例:“聘用乙方为(管理、专业技术、工勤) 专业技术 人员,在 教 师 岗位,从事工作,岗位等级为 教 授 三 岗 ” 。
3、合同聘期自2009年1月1日起,合同聘期为3年,聘期截至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聘期不得超过乙方的退休日期,2009年6月30日前将退休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签订聘用合同。
4、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和《郑州轻工业学院校级特聘教授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校级特聘教授、科研岗位人员由学校与乙方签订聘用合同。其他所有人员由聘用单位负责人与乙方签订聘用合同,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合同不因甲方领导的变更而终止。
5、聘用合同须本人如实填写,不能委托他人代签。
6、合同签订时间为2009年1月1日。
7、在聘期内因职务(职称)变化的人员,其新岗位聘用及聘用合同变更时间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之日下月起执行,并在原聘用合同变更书(一式三份)中填写变更内容,变更内容不得违反学院聘用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