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医务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定于2009年3月23日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医务鉴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因病丧失劳动(工作)能力,需要申办因病退休、退职的人员;
2、因工致残,已认定工伤性质,需要评定伤残等级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请于2009年4月10日前到人事处申报。
三、体检时间:
从2009年4月23日开始统一组织体检,各单位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及辅助检查费用。
联系电话:63556503
人事处
200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