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09年上半年岗位津贴发放工作,根据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相关精神,现将岗位津贴工作量核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作量核算归口管理的原则,本科教学(含实验)工作量由教务处负责核算;研究生教学(含实验)工作量由研究生处负责核算;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量由学工部负责核算;科研工作量由科技处负责核算;学科及专业建设工作量由研究生处、教务处负责核算。
工作量核算具体要求和时间由归口部门负责安排。
二、本次岗位津贴工作量核算仅限于2009年上半年完成的教学(含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量、实验工作量;科研、学科及专业建设等工作量一并放到年底进行核算。
三、因职务(职称)变化的人员,须对原签订的聘用合同进行变更,其新聘岗位工作量计算时间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新聘岗位的下月起执行。
四、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将本学期教学(含实验)工作量核算结果于6月26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人事处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