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2009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我校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学(实验)人员。
二、报名对象及有关政策说明
1.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三、信息、材料报送要求
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以及2008年通过理论考试人员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
2.第三类报名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及电子版信息(使用Excel 5.0版电子表格制作,含工作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四项信息);
②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B5纸复印,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复印,按报考人员姓名拼音首字母顺序排列);
③报考人员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④报考费用:考试费40元/人。
四、有关考前辅导培训的安排
2008年新进硕士必须参加教育理论培训,其它人员自愿参加,请各院(直属系)统一填报《2009年教师资格认定培训人员基本信息表》,每人代收资料费78元、培训费360元,1寸免冠照片2张。教育理论考前辅导拟于暑假进行,考试拟于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
请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项材料和报名费用务必于6月12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张 明 联系电话:63556050)
附件:表格
人事处
200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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